第二名家政人员被辞退之后,董女士原以为家政公司很快就可以给她父母再安排个家政人员,但是没有。她找到家政公司,得到的答复是:“你隐瞒了家里老人的病情,没人愿去给你们做家政服务了。”
这让董女士感到很难受,“难道丙肝患者,就这样被歧视吗?”
雇主:还在服务期为何不再派人
董女士住在西安城西土门附近,年迈的父母也在土门居住,和她家相距仅仅几百米远。因为她身体也不好,所以请家政人员帮忙照顾父母。今年2月份,经朋友介绍,董女士找到含光路上一家家政公司,缴纳了900元介绍费,双方约定,在一年时间里,由家政公司给董女士父母介绍家政人员。
3月2日,第一个家政人员到了。待了3天后,就被董女士辞退了。她说:“这名家政人员比较懒,我觉得不太适合,就要求更换。”随后,家政公司又派了一个家政人员上门,干到4月初,又被辞退了,“她干活还可以,就是脾气不太好,还老脱岗,支付工资后,就让离开了。”董女士说,家里老人均为70多岁,找家政就是要找一个负责任的,不然作为家属,肯定不放心。
没有等来新的家政人员。当董女士要求家政公司再次派遣人员时,却被拒绝,“他们说我母亲患有丙肝,会传染,没人愿意来。”
她很委屈地说,母亲是2012年底查出有丙肝的,在家里,母亲和其他人的碗筷分开使用,“医生说平时的接触根本不会传染,所以我们就没当回事,在和家政公司签订合同时也没说。但前面两名家政人员来后,已如实告诉她们了。家政人员也就是给老人一天做三顿饭,打扫卫生、洗衣服,不会亲密接触。可是现在,家政公司还在服务期内,为什么就不派人了呢?”董女士随后要求家政公司退还部分中介费,遭到回绝。
家政公司:客户隐瞒病情,没人愿去服务
4月21日下午,这家家政公司的负责人说,在签订合同的时候,他们提到过要客户如实反映家属身体情况,但是董女士却将老人患丙肝的事实隐瞒了。两个被辞退的家政人员回来后,公司就知道了这一情况,再次派遣家政人员时,就没人愿意去了,“家政人员担心被传染,不愿意去,我们不能强迫。”
家政公司负责人说,客户在请家政人员时,会对家政人员的身体健康提要求,有的甚至还要求家政人员体检,“这是互相的,我们肯定也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有个起码的要求啊!”家政公司认为,董女士隐瞒了家里老人的病情,所以可以终止合同,并且不会退还中介费。
传染病专家:家务劳动不会传染丙肝
西安市第八医院传染科主任医师许荣放称,丙肝的传播途径分为血液传播、母婴垂直传播和性传播,日常接触中只要没有发生血液和体液的交换,是不会传染的,“市民对这个疾病的认知有误解,其实家政人员在家政服务当中从事家务劳动,一般是不会传染丙肝病毒的。”
记者查看了董女士出示的合同,她作为甲方,而乙方则是家政人员。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李智律师认为,丙肝患者也应该受到尊重,而不是歧视。董女士给家政公司交了中介费,中介公司就应该履行介绍家政人员的义务,除非合同中有专门的约定,否则不能以服务对象有丙肝为理由拒绝服务,“另外,合同本身还存在一定问题,董女士应该和家政公司签订合同,而不是家政人员,这样,家政公司如果违约,就可以进行追责。” 本报记者 卿荣波
(原标题:家政人员知道后没人愿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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